我被评为特级教师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8-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我从教40多年,有两件事使我终身难忘。一是我担任北京景山学校成立后的第一个教改实验班的班主任和数学课教师;另一件是我被首批评为特级教师,这件事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亲自批准。

  1960年春天,北京景山学校应我国教育改革试验的需要而建立。当时,我正好被评为北京市文化教育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应教改的需要被调入了景山学校,并承担了学校成立后的第一个教改试验班的工作。我依照学校提出的教改试验方案,在适当缩短学制和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最终,我教的这个班只用了4年半的学时就完成了当小学6年的数学教学任务。这项试验的成功,为小学学制从6年缩短为5年提供了可行性的实践依据。

  在邓小平重新主持中央工作后,1978年4月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会上小平同志提出:“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关键在教师。”“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他还提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定为特级教师。”

  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之前,1978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时就指出:“现在小学教员的工资太低,一个好的小学教员,其付出的劳动是相当繁重的,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将来,有些教得很好的小学教员,工资可以评为特级。”

  时隔不久,北京景山学校的领导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向中央教育部报请授予3名小学教员为特级教师,这个具有突破性的举措,得到了邓小平同志的亲自批准。1978年5月,我和另外两位同事被首批评为特级教师的消息通过新闻媒体传遍了全国各地,同事好友以及许多曾经教过的学生纷纷向我表示祝贺。一时间,来景山学校听课的教师络绎不绝。这对我们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是一个有力的促进,对我个人来说,更受到了极大的鼓励与鞭策,使我前进的方向更加明确了,下决心要在小学数学教学的实践中,探索出一套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的小学数学教学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当然,在中小学教师中评定“特级”的举措,绝不仅仅是对我们几位教师工作的认可,而是体现了整个社会对中小学教师长期默默无闻、辛勤工作的充分肯定。它意味着中小学教师地位的提高,经济待遇的改善,代表着社会上尊师重教风气的重新兴起,成为当时我们国家推进科教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此后,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评选特级教师的工作,使“教师工作成为阳光下最令人羡慕的职业”正逐步变为现实。

  从1978年我被评为特级教师至今,已经有31个年头了。虽然我现在已经退休,但是小平同志对广大教师的殷切希望,对我们的信任与鼓励,我永远不会忘记。

  本报记者 张春铭 整理

  【链接】国家首次批准3名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定对象是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1978年,遵照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定为特级教师”的指示,教育部批准马淑珍、郑俊选、方碧辉3名小学低年级教师为特级教师。

  提升的理由是,3名教师长期在北京景山学校坚持教育改革实验,分别在识字教学、小学数学和外语教学方面创新教学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受到普遍的赞扬。这是国家批准的最早的特级教师。